通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通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业务辅助人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奉公守法,遵章守纪,忠诚守信,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工作积极,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熟悉计算机操作。
(三)符合玉溪市公益性岗位使用的政策条件,即:玉溪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1.零就业家庭人员、2.男年满 50 周岁和女年满 40 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即“4050”人员)、3.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5.连续失业 1 年以上人员(非“4050”人员须登记失业时间连续满一年以上),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各项补贴政策。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扫描二维码下载填写《通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申请表》,报送至通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中心综合办(行政新区平安路8号413室)或发送至1391562597@qq.com邮箱,等待初审。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7月12日。
(二)资格审查。通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初审通过的应聘者,届时请应聘者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含《就业失业登记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工作人员进行查验。
(三)面试考察。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根据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人岗匹配度,择优拟定聘用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及录用。对通过面试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玉溪市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依法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者须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须全程保持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提供资料或参加面试,责任自负。
七、咨询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7-3012151(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咨询地点:通海县行政新区平安路8号413室通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综合办。
通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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