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泸西县文化体育局事业单位文化馆2008年招聘声乐、舞蹈等专业特长人员共4人,其中声乐3人,舞蹈1人,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群众文艺工作,遵纪守法。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0日至1990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且2008年11月10日前属红河州户口。
(三)具备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有音乐和舞蹈专业特长,基础扎实。参加过地州及其以上宣传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声乐和舞蹈比赛,且获得国家和省级三等奖、地州级二等奖及其以上奖励者(含个人或团体),团体比赛须本人亲自上场参赛。
(四)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或活动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有规定不能应聘的;
7、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泸西县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三)报名方法:
1、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相关获奖证书、近期免冠五分相片两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同时,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由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出具未就业证明。只能由本人报名,不得请他人代报。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若本人现用名与身份证或其它证件的名字不符者,由公安部门出具证明,并在考试时使用与所携带的证件相同的名字参加考试。
3、身份证原件遗失或身份证正在办理过程中的人员,需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证明上贴上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部门公章),凭此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考试。
4、报名时每人交考务费150元。
红河州泸西县文化体育局事业单位文化馆2008年招聘声乐、舞蹈等专业特长人员共4人,其中声乐3人,舞蹈1人,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群众文艺工作,遵纪守法。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0日至1990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且2008年11月10日前属红河州户口。
(三)具备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有音乐和舞蹈专业特长,基础扎实。参加过地州及其以上宣传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声乐和舞蹈比赛,且获得国家和省级三等奖、地州级二等奖及其以上奖励者(含个人或团体),团体比赛须本人亲自上场参赛。
(四)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或活动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有规定不能应聘的;
7、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泸西县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三)报名方法:
1、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相关获奖证书、近期免冠五分相片两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同时,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由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出具未就业证明。只能由本人报名,不得请他人代报。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若本人现用名与身份证或其它证件的名字不符者,由公安部门出具证明,并在考试时使用与所携带的证件相同的名字参加考试。
3、身份证原件遗失或身份证正在办理过程中的人员,需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证明上贴上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部门公章),凭此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考试。
4、报名时每人交考务费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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